债务企业名称:鞍山市华兴工业结构制造厂
所在地:千山区大阳气镇大阳气村
债权总额:1,469.07万元(截至2018年5月20日)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分行接收本债权,现拥有债权总额1,469.07万元,其中贷款本金600万元,利息869.07万元。该债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及其股东鞍山市冶金设备制造厂名下的位于千山区大阳气镇大阳气村的4宗工业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合计50,527平方米。该债权暂未涉诉。
企业概况
鞍山市华兴工业结构制造厂成立于1997年8月27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股东为鞍山市冶金设备制造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克家,经营范围为冶金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加工。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项下抵押土地即位于企业注册地址处,抵押的四宗土地面积较大且比较完整,地上建有厂房,但无法确定是否系债务企业或股东所有,债务企业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故从债权变现以及债务企业的偿债能力看,均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6月1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诉讼和解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01
传真:024-3188023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