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表(物权类资产适用)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房 屋
坐落位置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城西街道龙盛花园小区
房产证号
宽房权证宽甸镇二类字第2005-2477
建筑面积
2039.66平方米(房产登记面积为2304.6平方米)
目前用途
闲置
附属设施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12年
土 地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40年
项目概况
一、宽甸满族自治县残联福利硼粉厂抵债资产项目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城西街道龙盛花园小区,处在小区住宅楼中段,整楼主体共七层,占地面积347.19平方米(实际面积2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号:宽国用(2005)第0646号 ,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段贵华。大楼总建筑面积为2039.66平方米(房产登记面积为2304.6平方米),有房屋产权证证号:宽房权证宽甸镇二类字第2005-2477。该资产建于2003年,框架砖混结构,1-7层主体结构设计老旧,格局较差,室内空间参差不齐,利用率低,目前闲置未用。该资产没有院落,出门与街道相接,街面为湾型十字路口。宽甸满族自治县残联福利硼粉厂抵债资产项目-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城西街道龙盛花园小区的房产2039.6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2平方米(以登记部门委托测绘机构实际测绘数为准)。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5,222,561元价格裁定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丹东分行。
二、房屋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及位置以宽甸满族自治县房产测绘中心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土地面积以重新办理登记或过户时登记部门委托测绘机构测绘的面积及位置为准。因测绘可能产生的面积误差,由买受人自行查实并承担相关损失,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且不影响本次转让价格。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实际勘测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三、此标的为转让方依据法院裁决取得,现尚未更名过户到转让方名下。买受人如办理更名过户,可能承担登记至原所有权人名下、由原所有权人过户到转让方名下,再从转让方名下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或两次以上登记、更名过户的税费,该标的物因更名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能否办理更名过户(含多次更名)需买受人自行查实、办理,买受人不得以办理不了更名过户手续为由,追究转让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所有与该标的物相关的欠税(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供暖费等)情况均应由买受人自行查实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六、除上述已知瑕疵外,如存在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查实并自行解决,委托人不能保证挂牌标的除以上瑕疵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或潜在瑕疵,委托人一律不承担任何瑕疵(包括潜在瑕疵)保证责任。
七、竞买人需对该标的物所涉及的房屋、土地、构筑物的权属、面积、瑕疵等问题自行查实并认可后,方可参加登记和竞买。一旦参与登记和竞买,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标的物瑕疵全部知晓并自愿承受全部责任。
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丹东分行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银行
招商询价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0 天(即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4-2276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