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德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为25998.51万元,债权已涉诉,目前处于执行中。具体情况如下:
1、2011辽民二初字第26号,诉讼本金12998.95万元,连带保证人为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塑旺(集团)新型管业有限公司、辽宁世济石膏有限公司、张澎;抵押人广向(宝鸡)新型管业有限公司抵押PE给水管材生产线、PE-RT管材生产线、PPR管材生产线等共76条;抵押人沈阳金德塑胶管业有限公司抵押挤出生产线7条、动力单梁吊车2台、电力变压器2台、动力设备箱70台、简易提升机1台、空压机组1套、冷水机组1套、双壁波纹管生产线4条、缠绕管生产线1条、螺旋上料机1台、葫芦门式起重机2台、混料系统2套、高混机容器1台、高混机桨叶1台、不锈钢混料罐1台。该案执行法院为葫芦岛中法。
2、2011沈民五初第57号,诉讼本金5999.55万元,连带保证人为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塑旺(集团)新型管业有限公司、辽宁世济石膏有限公司、张澎;沈阳金德新型管件有限公司抵押55台注塑机、PE挤出生产线9条、缠绕管生产线2条。该案执行法院为沈阳中法。
3、2013辽民三初字第6号,诉讼本金6999.99万元,连带保证人为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塑旺(集团)新型管业有限公司、辽宁世济石膏有限公司、张澎;金德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抵押铝塑复合管生产线16条。
上述债权可整体或分笔转让,欢迎广大投资者来人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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