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新港长通机械(沈阳)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8甲6-1号
债权总额:3201.74万元(截至2019年10月16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新港长通机械(沈阳)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01.74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表外利息为人民币743.38万元,孳生利息为人民币458.36万元(基准日为2019年10月16日),贷款方式为保证及抵押,保证人为王晓辉、于丽红;抵押人为新港长通机械(沈阳)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
新港长通机械(沈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8月1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关振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6625310385,注册资本:2250万元人民币,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8甲6-1号,经营范围:模具、冲压件的加工制造及钢板的精确加工;自有房屋、钢材剪切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登记机关: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
1、王晓辉,男,住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1号4-20-2;
2、于丽红,女,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东文化路4组20-1-1号。
抵押物情况
新港长通机械(沈阳)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经济开发区八号路8甲6-1-1号、6-1-2号、6-1-3号面积合计8237.86㎡的三处房产及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8甲6-1号面积13024.78平方米的一宗工业出让用地,目前均为闲置状态。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全额诉讼,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7月作出生效判决。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升值空间较大。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